中国移民初到美国时,可能都会因为超市的退货服务赶到惊讶,和中国的超市完全不同,美国超市的退货服务期限长,并且完全是无条件退货。
移民到美国时,我到纽约的一个超市买了床被子,但因为盖着感觉不是很舒服,所以决定要退货。往超市走的路上我还有写不安,左思右想的琢磨着用什么理由解释我的退货,但当我开始解释时,收银员轻快的打断我,肯定的告诉我不用做任何解释,退货是自由的。收银员还告诉我,像我这样退货的属于很正常的,在我之前刚刚有位女士退掉了40多条牛仔裤。
美国的超市并不以退货为耻,相反他们认为退货的服务是对消费者负责的表现。我所在的纽约市各大百货公司、超市、购物网站甚至是小商铺都有着明确的退货政策,最短的退货期限也有30天,长的则能达到60至180天。除了食品和一些易腐烂商品外,顾客所购买的物品只要还在退货期内,就可以任意退货而不需要提出任何理由来解释,即使超过了退货期间,如果顾客能够提出一个合理的解释,商家也会酌情处理予以退货。
美国商店的退货服务不止是时间上方便顾客,在地点上也是绝对服务周到,顾客所购买的物品可以在连锁店的任何一家店面退换,而不必回到原始购物的店面。另外,如果顾客购买的商品在短期内有了大幅降价或特价促销,顾客就可以向商家要求返还自己多花的部分。
美国商家的这一规定非常方便女士过圣诞节,每到那段时间,美国的女士们就开始到各大品牌商店选购昂贵的礼服来参加圣诞派对,而到圣诞节结束后,再将礼服退掉,不但可以过把华丽的瘾,还能不花一分钱。据美国服装店的店员介绍,圣诞节后的退货非常集中,甚至需要顾客排队退货,简直称得上是圣诞节后的一景。
对退货规定的另一项应用,是美国人在赠送礼物时,会随之附上发票,这样如果对方对礼物不满意,还可以拿到超市自行退换,免除了因为不喜爱礼物而造成的浪费。
美国商家的30天退货期限虽然并非法律明文规定,但由于市场竞争激烈和人们服务意识的增强,已经形成为一种市场惯例,为消费者提供了很多方便。
美国商家的退货服务是有其法律基础的,从1962年开始,美国就对消费者的权利进行了规定,其中特别写明了消费者有自由消费的权利。美国目前现行的《统一商法典》也规定,消费者对于自己是否能够退货有知情权,如果商家不接受退货必须有明确的标志,不然就被默认为在20天内允许自由退货。
美国商家钻法律空子来为难消费者,加大其退货不便的情况也不是没有,根据美国相关部门的调查,有些商家会要求顾客提供原始发票、物品包装或不提供现金退货,以此来降低消费者的退货率。此外,也有一些商家要求消费者提供身份证明或收取一定的退货费,或干脆在店门口标注不退不换的字样,明确拒绝消费者退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