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减少公民在更换护照时的等待时间,缓解护照办理部门的办公压力,加拿大从2007年8月15日起简化护照的更换程序。
据有关媒体报道,由于从2007年1月23日起,凡是搭机飞往美国的加拿大公民在通关时都需要出示护照,因此导致加拿大护照办理部门的压力骤然增大,许多申请人甚至在办事处排起了长队。为了缓解这一情况,加拿大护照管理部门推出了新的护照更换程序来缩短操作时间。
按照新的程序规定,已经办理过护照的公民,在更换护照时不再需要提供身份证明,也无须提交担保人的签字,只要提交旧护照、两张近照、更换申请表和相应费用,就可以更换新的护照。
对于首次申请护照的公民,虽然依然要求其有担保人担保,但在对担保人身份的要求上却有所放开,大部分的加拿大公民都可以担任,而非象以前一样必须由特许的专业人士才能进行担保。
不过这一简化的新程序并非象所有加拿大公民开放,只有符合以下条件的加拿大公民才能享受简化程序带来的便利:
1、旧护照的到期日不得早于2007年1月31日,并且未破损、未丢失及报失;
2、在旧护照签发时,申请人没有离开加拿大;
3、在办理旧护照时,申请人的年龄达到16岁及以上;
4、办理新护照时,申请人没有离开加拿大;
5、两次护照申请期间,申请人没有更换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