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自己的伴侣或者子女身居国外时,免不了也要出国探望,或者和他们一起旅居国外。对于那些计划到瑞典与亲人长期居住的话,应当在出发之前在瑞典驻北京使馆申请居留许可。如果决定与家人一同定居瑞典的话,交完申请材料之后大使馆还会安排与申请者的谈话。
大使馆收到申请材料,随后会把申请交到瑞典移民局,移民局将通知申请者在瑞典境内的家人进行谈话,并最终对申请做出决定。大使馆将会尽快通知申请者最终结果,对于获得批准的申请者,大使馆会把居留许可加入护照中。申请者应稍安勿躁等待移民局的决定。
申请中需要那哪些材料呢?根据瑞典亲属和申请目的的不同,所需材料也不同。
一、配偶在瑞典的需要提供的材料有:
1、两份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并要签好名字。
2、淡色背景的彩色免冠近照三张。要求照片要显示清楚脸部, 眼睛平视前方。照片的拍摄时间应在六个月以内,并且符合本人实际面貌。
3、有效护照一份和护照身份页的复印件两份。如果没有护照的话可以先申请,等拿到护照后再补送到相关部门。
4、中英文的结婚公证书以及复印件;如果在瑞典结婚的则需要提供瑞典结婚证的复印件两份。有过婚史的需要提供中英文离婚公证书以及复印件。未结婚的需要提供中英文单身公证书以及复印件。
5、配偶护照的身份页的复印件两份。
6、配偶的税务局发的身份证明 (personbevis)。
7、如果配偶是在瑞典留学或进行研究的学者,还需提供对方的邀请信,并提供资金担保的信息以及国内工作单位的英文在职证明。
8、525元的申请受理费。
二、父母双方或一方在瑞典,十八岁以下未成年人申请定居需要的材料有:
1、两份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并要签好名字。
2、淡色背景的彩色免冠近照三张。要求照片要显示清楚脸部, 眼睛平视前方。照片的拍摄时间应在六个月以内,并且符合本人实际面貌。
3、有效护照一份和护照身份页的复印件两份。如果没有护照的话可以先申请,等拿到护照后再补送到相关部门。
4、申请者与父母中英文的亲属关系公证书以及复印件。如果父母离异或者只有单方有权接触孩子,则应提供中英文抚养权公证书和复印件。
5、两份申请者的父母的护照的复印件,需要复印的是身份页。
6、两份申请者父母身份证明的复印件,这个身份证明是瑞典获税务局签发的。
7、若申请者的父母中有一方留在中国,留下的家人需提供一封英文信,以此说明自己知道并同意子女申请去瑞典定居。
8、265元的申请受理费。
三、子女或其他近亲属在瑞典,希望申请长期居住的申请者需要提供的材料有:
1、两份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并要签好名字。
2、淡色背景的彩色免冠近照三张。要求照片要显示清楚脸部, 眼睛平视前方。照片的拍摄时间应在六个月以内,并且符合本人实际面貌。
3、有效护照一份和护照身份页的复印件两份。如果没有护照的话可以先申请,等拿到护照后再补送到相关部门。
4、子女与父母亲属关系的公证书以及复印件。
5、申请者瑞典亲属的护照复印件,要求复印身份页。
6、两份申请者瑞典亲属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这是税务局签发的证明。
7、邀请信和经济担保证明,并要提供复印件。
8、525元的申请受理费。



















